2008年11月1日

工程契約介紹

1. 契約的定義

契約:以發生債之關係為目的,由二以上對立之意思表示所合致之法律行為 。

工程契約:業主與承包商間就營建工業事項所為的意思合致,其目標在於:基於雙方合意,完成某一特定事項,而不發生不利於雙方當事人任一方權益之情事,且無因契約本身之任何問題發生。

我國的公共工程契約,乃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版本的『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為主

國際中最常用的工程合約是國際工程顧問聯盟發行的契約條款,簡稱『 FIDIC 』條款


2. 工程契約的種類

傳統總包契約(Traditional General Contract)
業主將設計、監造部分以委任契約交給設計者;施工部分交給總承包商負責, 總承包商再分包給次承覽者及材料供給者。

統包契約(Turnkey Contract)
將設計、施工、製作、安裝、測試甚至營運,提供財務貸款等皆包括在一個契約內。 

聯合承攬契約( Joint Venture Contract)
使一群同級的承攬者,為一個新的實體,直接以一個契約與業主發生關係。

營建管理契約(Constrtuction Management Contract)


3. 工程契約的計價型態

• 固定總價: Fixed Price (FP)、Lump-sum

• 成本補償: Cost-reimbursable (CR) Contracts、Cost-Plus Fixed Fee、Cost-Plus Incentive Fee

• 單價合約: Time and Material (T&M) Contracts、Unit Rate Contract


4. 承攬或委任契約

民法第490條:「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民法第528條:「稱委任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承攬或委任契約,端視契約工作性質是屬於『完成一定之工作』或『為他方處理事務』判斷之。

一般而言:
工程設計屬於委任或承攬契約
施工監造及管理顧問屬於委任契約
工程契約屬於承攬契約
單純採購屬於買賣合約

5. 契約之組成及內容

至少包括:
 契約主文、契約條款、施工說明及特定條款。
 投標須知及附件、投標補充說明(詢答紀錄)、開標議價記錄。
 標單總表、標單明細表及單價分析表。
 設計圖說、施工規範及補充說明。
 雙方於正式簽約前之簽認修正文件。

6. 契約主文

營造業法第27條規定「營繕工程之承攬契約,應記載事項如下:(契約主文)
1.契約之當事人。
2.工程名稱、地點及內容。
3.承攬金額、付款日期及方式。
4.工程開工日期、完工日期及工期計算方式。
5.契約變更之處理。
6.依物價指數調整工程款之規定。
7.契約爭議之處理方式。
8.驗收及保固之規定。
9.工程品管之規定。
10.違約之損害賠償。
11.契約終止或解除之規定

7. 契約文件之優先次序

內政部營建署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下列各項契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情形時,優先順序如下:

契約條款
招標公告
投標須知補充規定
投標須知及附件
投標前澄清、釋疑文件及得標廠商之投標文件、廠商聲明書
補充施工說明書
特殊規定(規範)
工程設計圖
工程詳細表(依序為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供給材料表等)。
一般規定(包括物價指數調整計價要點、監督付款程序、危險性工作場所之審查說明、廠商印模單、廠商行庫存款帳號單、施工品質管理制度)
施工說明書。
開標記錄表。

註:如為主辦發包業務者應參考採發項目之招投標文件資料齊全度並配合工程特性調整其優先順序

招標作業計畫

1. 招標方式介紹

公開招標:
可按階段投標,如先資格標&技術標,再價格標。經由競爭,業主可取得較低價格。

邀請招標:
可按階段投標,可邀請3─10家,優點為直接遴選優良廠商減少預審時間,違約風險降低,但標價可能提高。

談判招標:
或稱限制性招標或議價,適用如高度專業,原有工程的新增工程,緊急辦標等其他限制因素。

競賽招標:
即最有利標,設計規劃、統包適用。

2. 招標作業計畫

招標作業計畫內容建議應包含下列說明項目:

招標文件編制-如招標通知、招標資料、契約文件
邀標計畫擬訂-制定選商作業程序及評選標準依據
招標流程擬訂-訂定邀標、釋疑、收、開、決標流程參與單位
招標時程管制-訂定邀標、釋疑、收、開、決標時程及期限

3. 邀標作業計畫

合格廠商提名標準(基本資格限定)
擬訂邀標名單(應屬同等級-競爭性)
邀標通知方式(說明會、邀標書)
邀標內容(標單、施工計畫等)
等標期限規定

4. 開標及相關審查作業

投標審查通常可分為資格標、技術標及價格標三階段,各階段審查內容如下:

a、 資格標
財務結構
實績經驗
人員素質
機具設備
商業信譽

b、 技術標
施工計畫
施工進度
施工方法
施工機具設備
施工組織
分包計畫
假設工程設施
服務建議書

c、 價格標
標價
單價分析
一般費用分析
財務計畫

5. 資格標及技術標主要評選項目

組織規模、財務狀況、廠商信譽經驗與實績、品質認證
專案組織及動員計畫、主要項目施工計畫、各項品質管制策略、對本工程瞭解程度、關鍵問題及對策。
進度管理、施工管理、風險管理、財務管理及現金流量。
簡報內容、答詢內容及總體表現。
單價分析的合理性、投標價格合理性。

6. 價格標審查注意事項

是否有漏列價格項目
是否有不合理項目單價
價格加總是否正確
間接費用之比例是否適當
總價是否低於平均投標價達不合理程度

7. 議價及簽約注意事項

確認招標文件內容
確認投標文件內容
其他談判協議事項
最終價格
簽約者是否為合法授權人
承攬價格是否依規定調整完畢
相關契約文件是否備齊
簽約前得標廠商應辦事項是否完成
注意決標到簽約之規定期限

8. 其他招標注意事項

審標過程中資格標及技術標不符規定的處理方式應事先規範
完整之邀、收、開、決標過程及其結果應予詳實記錄

2008年10月30日

發包採購計畫

專案成立初期針對發包採購作業PM應擬定發包採購計畫,並送業主確認相關單位之權利義務後據以執行。

發包採購計畫建議包含以下內容:

1. 總體分包計畫擬訂-依工程特性說明分包計畫
合約架構、指定分包
配合設計進度分段發包
大型工地分期分區分棟分包
配合工程特性哪些項目追加議價哪些項目辦理發包

2. 發包策略擬訂-依工程特性及市場行情擬定發包策略
發包合約類型(統包?總價?實作時算?)
是否自行購料?
如何避免圍標、綁標?
因應物價波動是否有策略?
邀商規劃-競爭性、合約金額及邀標家數
決摽議價方式?最有利標?
價值工程替代方案?

3. 發包流程擬訂-發包採購組織、權限及流程
主辦協辦單位?
各單位權責?
發、收、開、決標流程?
相關圖說費、押標金收還規定?

4. 發包時程管制-訂定各項發包作業時程及期限
圖說、規範、標單完成時間
招標資料審查及修改時間
招、收標及開標、議價、簽約時程
重點發包項目里程碑

發包採購計畫為整體性之作業計畫擬定,以上僅作為製作發包採購計畫之內容參考,實際製作計劃時應依據不同專案工程之特性進行調整修正。

PM應隨工程進度進行,並按各單項發包採購項目之性質,另外擬定招標作業計畫,據以辦理實際之發包採購作業。